| 本报记者褚馨
本周,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苏州市的新医改大幕由此拉开。新医改要解决什么问题?新医改到底怎么改?随着这个实施意见的出台,盘桓市民心中已久的问题很快就会有答案。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此次医改,将着力解决大家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苏州将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同时结合苏州市的实际情况,公共卫生服务将逐渐实现均等化。
此次苏州医改设定了两个时间表,一个是近期的2011年,一个是中远期的2020年。医改实施意见明确,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到全市城乡居民,要实施城乡一体化救助制度,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要有明显降低;同时,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要得以实现。到2020年,苏州居民健康、卫生服务、医疗保证等指标都要位于全国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让苏州成为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健康城市。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出席了昨天的会议,他同时指出,苏州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健康城市建设、无偿献血及捐献骨髓等方面的工作都很有地方特色,现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也应该积极开创一些“苏州模式”。
基本药物制度
苏州新医改目标:首先在社区医院破除“以药养医”
今年1月20日,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吴江市的公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江苏省的试点单位,已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新医改实施意见,最晚到今年12月31日之前,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其他公立医院也要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此外,,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还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目前,国家已经确定了307种常用药物作为基本药物,江苏省在此基础上又增补了部分药品,增补后的基本药物为599种。这599种基本药物必须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采购单位,统一购销合同,统一确定配送企业,统一结算费用。也就是说,以后这599种药物在各大医院将以同样的售价出现,并且在社区医疗机构以最低价出现。
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了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苏省增补的药物,基本医疗机构将不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三级医院提供。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并销售基本药物,同时也将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医改,城区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种规格,自主进行采购药品,并按照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收入影响,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出台,意味着社区医疗机构将首先破除“以药养医”的固有模式,市民在购买药品方面的支出,有望减少20%以上。
为了协调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苏州将尽快成立由多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委员会。
公立医院改革
苏州新医改目标责任制:公立医院必须坚持公益性
记者发现,公立医院改革的四个部分中,与患者关系最大应该是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
目前,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有三个,包括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药品加成就是指医院赚取的药品利润,这部分利润一直以来都是医院收入的重要组成,但也在客观上加重了患者的医药费负担。
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改革之后,将只有服务收费与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投入将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员经费等,但与此同时,公立医院仍然必须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新的补偿机制建立后,相关部门还将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途径,严格执行省定的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与药事服务费标准,药事服务费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公立医院改革,也包括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医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将实行“两权分离”。实施意见透露,苏州市将选择一家市属医院开展试点,同时鼓励各县市自行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到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市有序推开。
另外,医院的属地化管理也是此次医改的一个亮点。目前,苏州有一些医疗机构属于省属或部属医院,其中不乏苏大附一院、苏大附二院、苏大附属儿童医院这样的大型综合医院。今后,苏州市将严格实施《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都由本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此同时,苏州市也将加大对这些医院的财政扶持力度。
公共卫生服务
苏州新医改目标:公共卫生服务将逐步实现均等化
治病重要,防病更重要。全国新医改还有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增加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这一点在苏州的新医改方案上也有非常明显的体现。
新医改实施意见上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基本的、重大的以及一些有苏州特色的服务项目。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项目有九大类22项,其中涉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型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很多方面,今后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
与此同时,苏州将制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包括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5-59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与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项目。
针对我市居民健康的几大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苏州市今后将每年公布一期“市民健康白皮书”,同时开展职业病控制项目、循证医学肿瘤防治、脑卒中康复指导等慢病服务项目。此外,今后还将逐步试行向困难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的基本药物。
苏州市卫生局退休干部吴湛仁曾经向有关部门提议组建社区健康行为指导讲师团,定期举办市民健康大讲堂,实施“市民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在苏州新医改的实施意见中,这一点也被写了进去。
目前,苏州市的大部分公共卫生服务的受益人群都是户籍人口,而我市的实际情况是外来人口已经赶上并超过了户籍人口,所以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将逐步覆盖本市常住人口。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苏州新医改目标:明年,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市城乡
减轻市民看病负担,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苏州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但也需要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实施意见设定的计划是:到2011年,全市备统筹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要达到500元左右,与同期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总体持平;同时,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0%和60%。
新医改实施方案同时也鼓励企业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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